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規則

這個社會上有著許多規則, 有詳細被記載下來的, 也有許多不成文的規則.

在很多人的眼中, 規則都是為人們增加麻煩的東西. 也有人認為規則只不過是上階級或聰明的人為自己而想出來的東西. 他們可以應用所謂的規則讓比他們弱小的人服從自己, 也可以為自己在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帶來方便. 因此大多數人們多討厭規則, 討厭順從對自己無利的規則.

在馬路上, 往往錯的都是從後面撞上別人的車主. 那如果是前面的車主後退呢, 為了不把事情鬧大, 人們都會選擇用錢來和解.

在工作上, 往往都會有人是一直都沒升級加薪, 就算他是有能力的人. 有可能那人觸犯了些不成文的規則, 比如無意得罪了公司里的小人. 很對不起, 如果那個小人在公司里有些權力, 那我會選擇離開. 我並不是鼓勵, 那只是我的建議. 在美國調查顯示, 四個人裡面, 有三個人都不曾再同一間公司里工作超過3年, 所以"東家不打, 打西家" 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可是, 那麼做不就是逃避了嗎. 就好像你沒做錯事, 警察缺一口咬定說是你干的. 只要你肯寫封悔過信, 警方就不在追究了.
這時候你會選擇維護自己尊嚴, 與警察奮戰到底; 還是會寫篇悔過信, 立即離開警局?
前提是如果你選擇留下, 那可能會被扣留48小時, 到最後還會被罰款或留案底; 信寫完後你就可以馬上離開, 不再受威脅. 當然, 也有可能經過一番奮鬥後, 你的到最後的勝利. 可是成功率是多少啊, 這不是偶像劇或甚麼小說, 自己算算吧.

所謂的尊嚴, 能吃嗎?
別人說了些較難聽的話, 血氣方剛的你會不會揍他一頓. 別人讓你在心上人面前出丑, 會不會想上前爭回一口氣.
先動手的就是輸家.
做任何事情前先想清楚, 想想動手後所帶來的後果. 別想對自己的, 沒人要理你發生甚麼事情; 想想事情對身邊的人帶來甚麼影響.
做錯事情了, 年輕人總會說 - 事情是我搞出來的, 我會自己解決 - 你要怎麼解決?? 到最後還不是家人為你操心, 替你解決事情. 
量力而為, 別衝動

討厭這社會上的規則嗎?  討厭這世界裡的定律嗎?
想要改變?  想要創造新的規則?
那你就得遵守它!  遵守現有的規則!
勇于面對以及遵從規則的人才是真正的勇者. 努力向上, 為自己爭取更多, 最後才能創造讓別人遵守的規則.